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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081181545號
主旨:函轉教師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因而須至警察機關 製作筆錄、個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 喚出庭,得否和給公假及上下班途中認定疑義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098890號函 辦理。
二、教師請假規則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教師有下列各款情 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 ……六、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 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81177348號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08年10月修訂,109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並加強宣導。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0月5日總處培字第10800452102號函辦理。
二、配合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第5點、第6點及附表,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人事行政總處修正旨揭Q&A,並同步上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及...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81165145號
主旨:行政院函以,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者(以下簡稱未具學籍實驗教育學生),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得比照享有子女教育補助,並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8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8年10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80040585號函辦理。
二、查「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8條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81177346號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第5點、第6點及附表,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日數由14日修正為10日。
(二)放寬國民旅遊卡消費應與休假勾稽之限制,惟仍應至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使得核發休假補助費。商店刷卡消費使得核發休假補助費。
(三)未具休假10日資格者...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81160159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職業駕駛人(含Uber、多元化計程車等)不論自行駕駛營業汽車營業或受雇擔任駕駛工作,均屬服務法第14條第1項所稱之「業務」,故除法令所規定外,公務員尚不得兼任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10月2日部法一字第108486035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次查銓敘部75年4月8日75台銓華參字第17445號函意旨... 觀看完整文章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四)字第1080080052號
主旨:所詢支(兼)領月退休金而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亡故者,其遺族擇領遺屬年金時,得否由遺族按領取比率分別請領遺屬金疑義一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08年5月29日新北教人字第1080955971號函。
二、查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6條第2項規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死亡者,其遺族擇領遺屬年金時,依本條例施行前之原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不適用前條...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80996390號
主旨:有關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返臺後之通報機制辦理方式,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8年8月22日內授移字第1080932712號函辦理。
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9條、第9條之3、第91條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108年8月6日院臺法字第1080026109號令發布定自108年9月1日施行在案。自修正施行之日起,有關兩岸條例第9條第3項及第4項所列人員(即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管制赴陸之退離職人員等),進...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一)字第108087697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該署)有關學校行政人員擔任夏日樂學計畫講師是否需事先請假及支領鐘點費之函示,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署108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80733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89年1月4日台(88)人(二)字第88161589號函釋:「學校職員於辦公時間內在服務學校兼課,與在校外兼課相同,依規定應辦理請假手續,惟校長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工作性質與職員有異,基於實務之考量,無需比照職員於辦公時...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80882842號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62條第1項及第63條第1項規定撫卹金領受人之「子女」範圍亦包含未出生之胎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8年7月25日部退四字第1084838349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查退撫法第62條第1項及第63條第1項規定之立法理由,係參照原公務人員撫卹法第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規定,明定公務人員遺族之撫卹金領受範圍及公務人員遺族領取撫卹金之例外處理機制,是以撫卹遺族中之子女及孫子女範圍,自亦參照民法...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080867213號
主旨: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均已納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規範,行政法人利益迴避相關事項,除利衝法未規範之部分仍依行政法人法及各法人設置條例規定外,餘均應依利衝法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7月18日府人考字第1080826410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7月11日總處組字第1080038866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法人法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利益迴避事項適用情形...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080685006號
主旨:有關學校教師奉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於休學期間得否申請公假與指導教授討論論文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061910號函轉教育部108年5月30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048757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教師申請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博士學位,嗣後辦理休學,已暫時中止進修,與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規定不相符,學校尚不得依該辦法規定同意公假前往進修,僅得以事、休假方式辦理,或利用公餘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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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080661960號
主旨:有關通過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第2次考試(以下簡稱本資格考試)之應考人,擬參加本市代理教師甄選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3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81954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兼顧旨揭考試通過應考人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參加教師甄選之需要,請各校辦理教師甄選作業時,同意旨揭應考人得以本資格考試通過證明(如成績單)及載明完成教育實習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等方式先行切結報名,教師證書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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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一)字第1080671904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重申有關兩岸教育交流活動,學校需要求所屬人員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54785號函辦理。
二、兩岸教育交流目的在於促進相互瞭解與溝通,並應本「對等互惠」原則,遵循兩岸條例、相關法規及現行政策辦理各項教育交流活動。請學校就下列事項加強宣導及監督:
(一)涉與共青團校交流:依兩岸...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80559982號
主旨:有關軍職人員於87年6月5日以後退伍除役且支領退除給與,並轉任公務人員者,其所具軍校基礎教育折算役期年資補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5月8日部退三字第1084810557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有關旨揭人員具有下列情事者請依下列各項說明辦理:
(一)為87年6月5日以後退伍除役且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結算單(不包含支領退伍金者):
1、具84年7月1日至85年12月31日期間之軍校基礎教...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80512989號
主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第13條、第17條及第4條附表,業經行政院於108年4月2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066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8年4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0662號函辦理。
二、考量極端氣候影響日益加劇,致災性熱帶性低氣壓或連續豪雨可能造成之影響已不亞於颱風來襲,應一併注意防範,爰修正旨揭作業辦法,將上開天然災害納入相關適用規定。
三、檢附旨揭修正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80500953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於代理職務期間適逢權責(或授權)機關於公務人員上班後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以下簡稱作業辦法)規定發布當日停止上班,當日均得以1日併入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12條計算代理職務之工作日;另如權責(或授權)機關因天災於出勤前發布隔日或當日之全日或上午半日停止上班,職務代理人於停止上班期間出勤辦理屬作業辦法第2條但書規定之被代理人業務者,得按停止上班期間係全日或上午半日,分別以1日或0.5日併入代理職務之工作日計算,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80452748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同時停止適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年10月30日局考字第0980065345號函說明二之(二)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4月15日總處培字第1080031968號函辦理,並檢附旨揭問答資料1份。
二、為因應108年汛期來臨,人事行政總處業彙整各機關建議意見,檢討修正旨揭Q&A,並置於該總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三、人事行政總處以差勤係屬機關之人事管理權限...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080352954號
主旨:有關本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詳如說明,請惠予轉知所屬學校,請查照。
說明:
一、本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介聘事宜,均悉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前開規定可至本局課程發展科之法令規章區下載,網址: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
二、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080282910號
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教育現場實務需求,並配合教育部107年6月8日發布施行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及同年月21日發布施行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爰本局修正旨揭要點第1點、第6點、第7點、第13點、第22點、第30點及第31點。
二、旨揭要點可至本局網站-課程發展科-法令規章(http://boe.tn.edu.tw/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108年3月13日
府人給字第1080312116號
主旨:有關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幼兒園職務」或「私立學校董事會職務」是否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77條第1項第3款所定私立學校職務範圍一案,請查照並依銓敘部函示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3月8日部退三字第108467468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依據退撫法規定,支領月退休金或辦有優惠存款之退休人員如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應停發月退休金及停辦優惠存款。其中「私立幼兒園」非屬退撫法第77條所稱之私立學校範圍...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80273767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以下簡稱酒駕)之決心,請各機關加強宣導公務人員勿酒駕,若有違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考績及懲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彙陳銓敘部108年2月26日部法二字第10847466971號書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1份。
二、杜絕酒駕為政府之重大政令,公務人員如有酒駕情事亦屬影響政府聲譽之行為,爰請各機關應確實並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應以身作則、禁止酒駕,確保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謹慎勤勉之規定。公務人員倘有酒...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080195681號
主旨:有關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涉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4款所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之情事,是否適用「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一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釋示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08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57668號函辦理。
二、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4條規定:「公立幼兒園教師,其待遇、介聘、退休、撫卹、保險、福利及其他權益相關事項,準用教師待遇條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 觀看完整文章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
發文字號:總處給字第1080024142號
主旨:有關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三節慰問
金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花蓮縣政府107年11月14日府人福字第1070227905號函
(併復)辦理。
二、查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字第1050053161號函修正
「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發給對象為「退
休公教人員支(兼)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以下同)2萬5,
000元以下(兼領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月退休金為計算
基準)」、「因公成殘(按:應配合公教人員保險法...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107年12月4日南市政預字第1071345820B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7年11月14日廉利字第10705011650號函辦理。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請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宣導,避免同仁因不諳修正法令而誤觸法網。
三、法務部廉政署製作旨揭宣導文件,請以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宣導文件將配合本法施行細則發布進程增修宣導內容,另宣導文件電子檔並置於法... 觀看完整文章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71318516號
主旨:檢送考試院會同行政院107年11月16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3條、第10條、第19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7年11月19日部法二字第1074666360號函辦理。
二、銓敘部為切合休假核給係為慰勞公務人員工作辛勞之意旨,允宜增加休假運用彈性,同時考量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規定之衡平性,以及婚假與喪假運用之彈性,爰修正事假日數,以及婚假、喪假及休假之計算單位。本次修正重點及發布施行後相關適用疑義,說明如下:...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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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國小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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